在“秦岭4.21失联救援事件”中,救援队反被遇难者家属起诉,法院还受理了,确实让人感到意外和困惑。
事发经过:
2025年4月21日,两名驴友在禁止穿越的秦岭“光鹿跑兵冰”高危路线失联。
救援响应:
救援行动在家属报警前就已通过户外应急微信群启动(21日晚9点)。家属称随后联系上救援队,并承诺(实际未支付)向参与搜救的商业救援队员每人支付1000元作为酬劳。
诉讼原告与被告
原告:一名遇难者家属。
被告:包括公益救援队、商业救援队员、同行驴友、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家属起诉理由
家属认为,主要是商业救援队的负责人杨某 “阻止报警,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 。
救援队回应
救援队表示搜救早于家属报警,并指出当时情况复杂,无法立即确认是失联而非正常行进。公益救援队强调未收取任何费用,对被告感到寒心。
案件进展
案件于2025年9月17日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沣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已产生的影响
涉事的商业救援队“秦岭牛马队”已于2025年6月解散,并表示不再参与主动救援。
这起诉讼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是因为它触及了几个超越个案的核心议题:
法律焦点:救援方的责任边界在哪?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的成立需要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对于公益救援,法律有“好人条款”(《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商业救援,其责任也限于“合理注意与专业努力”,而非对救援结果的保证。因此,法院审理的关键在于救援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核心争议:遇难者自身的责任
两名驴友的穿越行为本身是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在法律上,这属于“自甘风险”行为。这意味着个人在选择参与高风险活动时,应对其潜在危险有认知,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这无疑是本案责任划分时无法回避的重要背景。
社会影响:自发公益救援的热情会否被冷却?
这起诉讼最直接的冲击,是它对整个民间救援生态可能造成的 “寒心效应” 。许多救援队员是出于道义和热心肠,自掏腰包、冒着风险参与救援。如果他们普遍担心“好心没好报”,未来在响应求助时可能会犹豫,这无疑会削弱社会宝贵的互助力量。
有网友认为:
今日所谓“公益救援”,表面仁爱无私,实则暗藏祸端。无偿救助使遇险者视救援为理所当然,失却对自然之敬畏,对他人劳动之尊重。更有甚者,反咬一口,将自身过失转嫁于施救者。此非助长恶?老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古罗马法谚云:“谁受益,谁付费。”此原则千年不易。现代社会之高效运转,端赖于权利与义务之平衡。纯粹无偿之救助,打破此平衡,终将导致善行难继,道德困境层出不穷。
人性本非纯善纯恶,乃是复杂多面。制度设计当顺应人性,而非逆性而为。有偿救援非否定善心,而是使善行可持续;非鼓励冷漠,而是建立责任与回报之平衡。
有人提议取缔全国民间公益救援队,改为有偿救援,非为否定救助之价值,恰是为使救助更可持续、更合人性、更显公平。如此,施者无怨,受者无愧,社会善行方能如活水长流,不至枯竭。世间的善,不在表面之无私,而在实际之成效;不在短暂之感动,而在长久之可持续。有偿救援,或许正是这样一条更加符合人性与智慧的道路。
总结与反思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最终的责任认定需要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对于社会而言,如何在法律上更清晰地界定救援者的权利和责任,给予公益行为更多的鼓励和保护,是一个需要深思的课题。
来源:渔阳里
最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接触更优秀的人也可以让你成为同样的人,欢迎关注官方公号:灰产圈
灰产圈:培养你的发散性思维 解密互联网骗局、实战揭秘互联网灰产案例、网赚偏门项目解析、分享网络营销引流方案。深挖内幕、曝光各类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