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市防指通知,按照《长沙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自2024年7月30日17时40分起,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县防指提醒
当前,浏阳河、捞刀河水位较高,灾害风险仍然存在,各镇(街道)、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强化值班值守,压紧压实防汛责任,科学监测研判和预警,突出堤防(水库)巡堤查险,严格按照《长沙市巡堤查险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巡堤查险工作。突出地质灾害、路面塌陷、临水临崖边坡失稳等次生灾害防范,关注在建工地、民宿、旅游景点等重点领域,及时有效处置灾险情,统筹防汛抗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