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两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进一步完善了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内容
实施时间: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收费标准:
拖车服务按照作业里程计费,10公里以内按照基价收取,超过10公里外加收拖行费;
吊车服务按照作业时间计费,6小时以内按照基价收取,超过6小时加收吊装费。
图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知》明确,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实施的高速公路封闭区内拖车、吊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辆抢修、货物装卸及转运等其他高速公路救援相关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严禁收费单位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改变计费方式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
在执行方面,《通知》要求清障救援人员要主动亮明身份、收费标准和监督方式,救援车辆需统一外观标识,提升辨识度和规范性。
明确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在收费站或服务区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车辆救援服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和救援服务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