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阳讯近日,衡阳衡山县中医医院因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逾期未改,被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4200元罚款。
前期,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衡山县中医医院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随即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到期复查时发现,衡山县中医医院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逾期未改,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根据《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4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的隐患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场所消防控制室正常运行,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通讯员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