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黄岱昕 通讯员 张珊珊
“大姐,楼道里不能放鞋架,影响消防疏散。”“我这就挪走。”8月29日,在济源示范区水蓝湾小区,王鹏飞和同事敲开住户房门,要求其立即整改消防违法行为。王鹏飞并非身穿消防制服的“蓝朋友”,而是北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副队长。他告诉记者,部分消防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后,辖区内“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少了许多。
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其中《河南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025年)》包含15项消防救援领域事项。向乡镇、街道赋权,如何让基层接得好,让消防安全网更密?记者来到先期开展此类试点工作的济源进行探访。
长期以来,对防盗窗阻碍人员密集场所逃生、违规动火作业等基层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处置一直是“老大难”。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更易触达基层末梢,但发现问题只能劝导;消防救援大队作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只有几人,难以高频次覆盖整个辖区。
“2021年起,济源研究试点将部分执法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并报省政府批准。10项消防救援领域事项就在其中。”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李龙说,改革直击基层消防违法行为处置痛点,有效发挥消防部门与街道乡镇各自优势。
创新消防机制,济源将基层消防力量和综合行政执法进行整合,依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和工作对接有了保障。
触角下探,安全基础也在夯实。水蓝湾小区内,王鹏飞指着今年新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说:“我们执法过程中发现老百姓充电难,上报后街道办事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设置安全平价的充电设施,从源头消除电动车进楼入户风险。”
按照有关规定,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后,原行政执法部门在乡镇(街道)区域内不再行使对应权限。如何厘清权责边界成为关键。
“除明确下放事项外,还要明确哪些场所适用。”李龙介绍,为有效做好衔接,济源示范区专门发文,明确乡镇街道集中行使消防行政处罚权的适用范围,包括居民住宅小区、商业服务网点,以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且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7类场所。这就确保对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部门仍可直接有效监管。
行政处罚权下放,但消防部门的责任并未一放了之。在思礼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李正感慨:“多亏了敏洁!过去她不在,我们不敢下去执法。现在敏洁不跟着,我们也能独立对消防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了。”
李正口中的“敏洁”叫宋敏洁,是玉川消防救援大队派驻思礼镇的消防文员。她说,一开始要手把手教大家入户进店查什么,行政处罚案卷怎么写。如今镇里的执法人员都“出师”了,到小餐饮店直奔后厨查燃气、看电路,进超市便利店重点看货物堆放是否堵塞疏散通道等。“但我们的联系指导不会停止。”宋敏洁说。
为向基层提供专业的消防业务指导,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向辖区16个镇和街道分别派驻1名消防文员,通过集中培训、实地帮扶、跟班教学等方式,规范消防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案件办理。
“我们将以省政府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为契机,进一步打通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乡镇街道消防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范围;加强对基层培训指导,确保基层综合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消防执法依据、权限和要求等,实现消防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